
车载环缠绕气瓶检验标准依据TSG 23《气瓶安全技术规程》及GB 24162《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》
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为20MPa、25MPa和30MPa;公称容积为30L~450L,贮存介质为压缩天然气,工作温度为-40℃~65℃,固定在汽车上用作燃料箱的可重复充装气瓶。
检验周期:
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应符合TSG23的有关规定。
在使用过程中,如遇到下列情况,应当提前进行检验
a)气瓶或汽车发生火灾
b)气瓶长期暴露在高于65℃的环境温度下
c)气瓶受到冲击或安装期间发生跌落
d)汽车遭受碰撞:
e)气瓶接触化学物质
F)使用中发生异常的声响
g)确信气瓶已受到某种方式的损伤
h)对气瓶的安全性产生怀疑。
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,启用前应进行检验。
检验项目:
气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:内外观检查、瓶口螺纹检查、水压试验、瓶阀检查与装配、气密性试验。